抚恤金

作为一家履行社会企业责任的合作社,本社除了推介教育奖励金计划奖励社员子女优良学业外,也推介了另一项社员福利计划,即RM300的抚恤金予逝世的社员家属,以表心意。

先决条件

  1. 本计划公开予所有合格社员,即已缴交及/ 或拥有最少100零吉股金并且社籍已达到至少3年。
  2. 一位社员只能获得本计划下的一项利益而已。
  3. 此抚恤金申请只限于社员死亡日期180天内。
  4. 没有于事故发生后180天内送大本社的逾期申请,不论任何理由皆不受处理, 及不可享受此计划下的利益。
  5. 不完整的申请表格一概作废。

  • 附带其他先决条件, 请参考抚恤金申请表格。
  • 根据先决条件,董事会有权接受或拒绝申请。
  • 董事会在必要时拥有修改及删除本细则条文以及终止本计划的权利。

截至2015年,本社已付出总值RM388,800的抚恤金予1,318位逝世的社员家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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